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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权利的理念是保护生命,而不是杀害生命;宪法权利不能取代生命的自然权利。自然权利的全部意义在于,它们不能被国家的权力所取代。
—— Robert J. Spitzer , 《十大普遍原则。关于生命问题的简要哲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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